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与投资仲裁研究基地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主办,对外经贸大学TianBo Sports承办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改革完善及中国立场”召开,我院副教授张生应邀参加,并做了题为“欧盟投资法庭体系与中欧双边投资条约谈判”的发言。
针对欧盟最近提出的投资法庭体系,张生分析了欧盟提出此主张的背景,并结合欧盟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谈判中的投资章节提议、《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加拿大全面经贸协定》中的具体规定分析归纳投资法庭体系的特点,进而剖析这一体系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张生也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中欧双边投资条约谈判讨论了投资法庭体系对于中国的可接受性。
编辑:TianBo Sports